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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09-12-11 16:29:11 浏览:47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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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2日下午,凤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方乐平主持了会议。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占文,副主任陈萍、许正航、张家水、王琪及十三名委员参加了会议。县委副书记米德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大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冬梅,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文厚,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应到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实际到会1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变动和资格审查的报告;关于许可对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周清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县政府关于请求批准省转贷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落实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县建设用地置换村庄拆迁复垦等相关资金安排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预算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变动和资格审查的报告;关于许可对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周清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县政府关于请求批准省转贷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了县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县建设用地置换村庄拆迁复垦等相关资金安排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票决的形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吴义鸿、周宏、汪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占文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场景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占文向周宏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汪军同志作供职发言

吴义鸿同志作供职发言

[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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