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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职责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
1.处理、督办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议案、质询案。对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办公室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向常委会提出建议或报告。
2.负责了解本级政府财政经济部门实施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向常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3.督促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重大议案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4.负责草拟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文件及专题材料等。
5.有计划地组织对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专题调查,向常委会写出调查报告。
6.负责了解本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拟订及其执行情况,并将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
7.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财政经济部门工作台人员违宪违法的申诉,向常委会提出处理意见。
8.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办公室有关法律草案修改意见的座谈讨论,综合讨论意见上报。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联系:
对口: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工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农业开发办、县经济环境管理委员会、县工业园区、县中小企业服务局、县物价局、县粮食局、县物资总公司、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县协作办(招商局)、县农机局、县房管局、县旅游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机公司、县农调队、县公路分局、县气象局、县盐业公司、县人行、县工行、县中行、县农行、县农发行、县农村信用联社、县建行、县交行、县人保、县财保、县太保、赣西供电分宜分公司、县供电局(公司)、六六四三、商业储运公司、县交通稽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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